沐鸣2外國留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製和妥善處理來華留學生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防範各類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製事故的危害,維護來華留學生的合法權益、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我國的國際聲譽和利益。依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應急預案。
第一條 成立留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小組
成立沐鸣2來華留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小組(以下簡稱“指揮小組”),全面負責沐鸣2留學 生突發事件的管理。
組長:黃鋼
副組長:朱愛勇、薛文雋、孫海濤
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人:孫海濤
第二條 突發事件的三種類型
所謂突發事件,就是指在事先沒有通知、預兆的情況下,突然發生的、有一定的破壞力、一定的影響力的事件,它們具有不確定性。
第一類:死亡
指因自然和人為因素導致的各種死亡。包括自然災害、突發疾病、交通事故、溺水、自殺、他殺等。
第二類:嚴重疾病
指來華留學生患特別嚴重的疾病,包括嚴重的非傳染性和傳染性疾病。如各種癌症、白血病、艾滋病、性病等。
第三類:涉及來華留學生的各種事件及糾紛,具體包括下列幾種:
1.群體類事件: 主要包括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罷課、群體性的鬥毆等危及校園穩定的事件。
2.案件類事件:涉及來華留學生的暴力犯罪案件,影響較大或數額較大的盜竊案件,投毒案件,涉毒案件,爆炸案件,涉及劇毒藥品、放射性物品的案件,縱火案件等。
3.事故類事件:涉及到來華留學生的空難、海損、交通事故、中毒事故、危房倒塌事故和其他重大惡性事故等。
4.災情類事件:影響到來華留學生的臺風、地震、洪水、火災等重大險情,流行的重大疫情和其他對教學、生活環境會造成影響的災害等。
5.不當言論事件:有悖於知華、友華的一切言論,無論是在課堂上或者是在其它公共場所的不當言論。
第三條 留學生突發事件的處理原則
處理留學生突發事件,要遵循以下原則:依法處理、分工協作、預防為主、內外有別。
在處理突發事件的過程中,沐鸣2的留學生管理人員應註意在面對社會媒體和其他有關部門時個人不得擅自表態,統一口徑,避免產生負面影響。
第四條 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1.處理程序:快速反應、及時報告、密切配合、妥善安置
2.指揮小組成員及有關人員應在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迅速了解事件規模、傷亡人員姓名、人數、狀況、國籍及財產損失基本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負責同誌匯報,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型及時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保護現場,控製局面,製止事態的發展,把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
3.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第一時間向沐鸣2留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小組和沐鸣2領導電話匯報,並按照沐鸣2領導的要求進行處理,並在第一時間向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上海市教委等部門匯報。
4.根據事件的類型和程度不同,應采取不同的處置方法。如有留學生受傷,立即就近送往醫院進行救治;如是社會人員來校和留學生鬧事,立即撥打公安“110”報警,並將鬧事人員扣留。若為財產被盜案件,報警同時安排人員保護好現場,同時向留學生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數量和價值,並做好登記。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5.應急事件處理過程中,應急指揮小組須督促檢查各項決策和應對措施的落實執行情況,確保各項處置決策的落實執行,參與事件處理的工作人員要註意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下保護留學生和沐鸣2的合法權利。
6.突發事件涉及醫院、防疫、消防等部門時,負責處理突發事件的工作人員應積極與相關部門配合,做好安置、安撫、醫療急救、轉移保護有關人員等工作。
7.凡留學生突發事件發生後,指揮小組在經請示沐鸣2主管領導同意後,應及時向學生家屬(監護人)通報情況,並盡力做好當事人家屬來華處理善後事宜的接待工作。
8.留學生發生死亡案件,根據案件的嚴重程度,分別由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或沐鸣2留學生工作辦公室及時通知有關外國駐華使館、領館。
9.對於被公安部門拘留或逮捕的學生,沐鸣2有責任和義務通告所在國駐華大使館(總領事館)。
10.突發事件處理完成之後,要及時客觀地對事件進行總結,並對處理工作的組織程序、計劃方案、決策措施、預後效果等各方面資料匯總存檔。
第五條 日常措施
1.加強宣傳,提高留學生的防範意識。在每個學期開學時,通過組織留學生會議,強調留學生提高警惕,預防突發事件;不定期開展案例教育,讓留學生從中吸取經驗教訓,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2.告知留學生提醒自己的家人和朋友,如果出現無法和本人聯系的情況,可以和沐鸣2聯系取得幫助。
3.及時更新留學生的聯系方式,隨時了解留學生動態,保持溝通。
4.規範留學生外出請假製度,對違反相關規定的留學生應給予警告等處理。
5.定期和不定期下宿舍檢查。使留學生養成良好習慣,提醒其註意用火用電安全,保管好個人財物,時刻保持安全防範意識。
6.加強留學生公寓的管理,留學生公寓每天24小時有人值班。
7.在節假日期間,建立假期值班製度,安排專人值班。要求值班人員提高警惕,和沐鸣2保衛處、上海市公安部門保持聯系以防止和應對校內留學生突發事件。如遇到突發事件立即通知指揮小組,由指揮小組製定處理方案,並向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匯報,協調解決。
第六條 本應急預案由國際教育學院(留學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七條 本應急預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國際教育學院(留學生辦公室)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