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
根據上級文件及相關會議精神,2014年10月起機關事業單位調整工資標準並繳納職業年金,擬於近期開展2015年事業單位工資調整及職業年金清算工作🚣🏿♂️,清算補發額度將於2015年12月5日前上卡。
一👨🏻🍳、 實施範圍
此次清算補發範圍為2014年10月1日在編在冊職工。2014年10月1日以後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人員按2014年10月至退休當月實際月數進行增資補發和職業年金補繳。2014年10月1日以後新進或離職人員按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實際在崗月數進行增資補發和職業年金補繳。
二、 清算項目和額度
1、一次性補發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共計9個月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崗位津貼增資額(2015年7月以後增資部分已於2015年8月調整補發到位)。
2、一次性補繳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共計13個月的職業年金🧑🏿🍳。
根據《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製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
其中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職業年金個人繳費額度按繳費基數的4%計算,在此次一次性增資補發中扣繳清算🙂↕️。
2015年11月起按月扣繳職業年金個人繳費額度。
特此通知。
人事處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