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教學部、中心:
根據《沐鸣2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學分管理辦法》(滬健醫教務〔2017〕15號)(以下簡稱《辦法》)🍺,為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各種層次和形式的創新創業實踐活動🫂,大力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應用型醫學人才,從2017級學生開始試行創新創業教育學分管理,並於每年5月份和11月份進行學分認定。現對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認定依據
根據各專業人才培養要求🧙♀️,學生須修得創新創業學分方予以畢業💂🏿♀️,本科為2學分,高職為1學分🍪。
二🤌🏻、認定內容
創新創業教育包括學科競賽、創新創業訓練、創業實踐🌚🗓、科學素養訓練等🫷🏻,具體內容參見《辦法》❤️🔥。
三、認定對象
2017🧑🏿🦰、2018級本科🫵🏼、高職學生。
四👦🏽、認定流程
(一)學生申請
各學生所在學院(部)組織本學院(部)學生填寫《沐鸣2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申請表》(附件1)。
(二)項目所在學院(部、中心)⚈、職能部門審核、認定
學生將申請表及佐證材料提交至項目所在學院(部、中心)👨🏻、職能部門👨🌾。由項目所在學院(部🙋🏿♀️、中心)🧑🏽🦳、職能部門嚴格按照《辦法》、學院(部)實施細則進行學分認定,並做好佐證材料的留檔工作🚶♂️➡️。
(三)認定結果公示
學生將申請表交學生所在學院(部)進行匯總並留存入檔。學生所在學院(部)須對認定結果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誤後將學院(部)學生學分認定匯總信息(附件2)電子版與紙質版於2019年11月30日前報教務處,地點:北苑1號樓600,郵箱💋:shizhy@126.com🔰。
(四)認定結果錄入教務系統
教務處對認定結果進行復核😷,並錄入教務系統。
五、相關說明
(一)各學生所在學院(部)應告知所有學生,畢業時須獲得創新創業教育的學分要求🧖🏻♀️、獲得方法及認定標準☂️,並做好預警工作⏳。
(二)同等條件下,創新創業教育學分的多少作為優先推薦校級和市級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的重要依據。
(三)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同一學生,同一成果只認定一次🏫,遵循“就高原則”,不作重復認定🥷🏽。學生所申請創新創業學分,需提供相應獎狀🧑🏼、證書等作為佐證材料🤴。
統一成果包括同一次比賽(學科競賽類)參加多個分項目並獲獎🧖,只計算級別、名次最高一項;同一項目參加多個比賽並獲獎,只計算級別⛔️、名次最高一項🏌🏽♀️。
(四)各項創新創業成果署名,第一單位必須為“沐鸣2”。
(五)學生提交的認定材料、認定結果及評分依據等資料等同於學生考試試卷✳️,並按照試卷的相關管理規定由項目所在學院(部❔、中心)、職能部門留存入檔。學生提交的《沐鸣2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學分認定申請表》由學生所在學院留存入檔。
(六)對於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查實🧚🏻,以考試作弊論處。
(七)認定過程中,遇到爭議事項,由各學院(部)按照《辦法》及本學院(部)實施細則要求處理💂🏽,重大爭議事項報教務處協調處理。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施中鈺
電話:65881653
沐鸣2
教務處
2019年10月14日